
南京离婚律师:“离婚不离家”“假离婚”复婚后,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
李本虎律师,南京离婚律师,电话13024567890(同微信) 【裁判摘要】 通过“假离婚”方式逃避债务的现象很多,但“离婚不离家”,离婚后仍共同生活或共同从事经营活动,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很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。本案的借条虽然是在离婚后...
李本虎律师,南京离婚律师,电话13024567890(同微信) 【裁判摘要】 通过“假离婚”方式逃避债务的现象很多,但“离婚不离家”,离婚后仍共同生活或共同从事经营活动,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很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。本案的借条虽然是在离婚后...
李本虎律师,南京离婚律师,电话13024567890(同微信) 【裁判摘要】 男方父母在婚前出资为男方购买房产,男方单方给父母出具借款凭证,婚后男方将房产加上女方名字,法院认为该住房由男方和女方婚后共同使用、收益,男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与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