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婚姻无效或被撤销,同居期间的财产分配不适用夫妻财产制的规定
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,男女双方结婚后所获得的财产便是夫妻共同财产,而在双方离婚的时候,原则上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配。但是,当双方的婚姻关系被法院判决无效时,无效的效力则溯及既往,婚姻自始无效。此时,双方之前的关系则不会被法院认定为夫妻...
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,男女双方结婚后所获得的财产便是夫妻共同财产,而在双方离婚的时候,原则上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配。但是,当双方的婚姻关系被法院判决无效时,无效的效力则溯及既往,婚姻自始无效。此时,双方之前的关系则不会被法院认定为夫妻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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贾江红律师,南京知名离婚律师,专注婚姻案件财产分割、房产、股权、投资理财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,婚前财产、婚内婚后财产,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等领域的理论及实务研究,长期的执业过程中积累了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。曾作为《法治现场》特邀采访律师,《财经广播》点评嘉宾,受到媒体采访报导。
律师团队每一位主办律师都熟知诉讼环境,并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,对各种婚姻案件有独到的见解和处理思路,对案件发展方向的把握及诉讼前景的研判具有敏感的预判力。在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,善于准确地把握当事人的内心需求,运用专业的法律及心理学知识帮助当事人疏导婚姻中遇到的难题,秉承将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职业操守和理性解决问题、圆满化解矛盾的原则,尽心尽职地提供给当事人切实可行的纠纷解决方案,在办案中能够妥善处理其间的社会关系,为顺利办案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创造有利条件。认真、高效、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与称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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