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南京婚姻律师:一方以“假离婚”为由可推翻离婚时房屋归属约定吗
【案例】 南京婚姻律师:鲍兰香与王长贵于1995年11月18日登记结婚,于1998年7月1日生育女儿王玲玲。后双方于2007年8月18日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,协议中双方约定:上海某区A房屋,归王长贵所有,王长贵补贴鲍兰香住房费用人民币20万元...
【案例】 南京婚姻律师:鲍兰香与王长贵于1995年11月18日登记结婚,于1998年7月1日生育女儿王玲玲。后双方于2007年8月18日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,协议中双方约定:上海某区A房屋,归王长贵所有,王长贵补贴鲍兰香住房费用人民币20万元...
![]() |
贾江红律师,南京知名离婚律师,专注婚姻案件财产分割、房产、股权、投资理财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,婚前财产、婚内婚后财产,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等领域的理论及实务研究,长期的执业过程中积累了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。曾作为《法治现场》特邀采访律师,《财经广播》点评嘉宾,受到媒体采访报导。
律师团队每一位主办律师都熟知诉讼环境,并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,对各种婚姻案件有独到的见解和处理思路,对案件发展方向的把握及诉讼前景的研判具有敏感的预判力。在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,善于准确地把握当事人的内心需求,运用专业的法律及心理学知识帮助当事人疏导婚姻中遇到的难题,秉承将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职业操守和理性解决问题、圆满化解矛盾的原则,尽心尽职地提供给当事人切实可行的纠纷解决方案,在办案中能够妥善处理其间的社会关系,为顺利办案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创造有利条件。认真、高效、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与称赞。
【详细】 |